在线音乐是发展起源
在线音乐起初是从搜索引擎分离出来的一个搜索功能,PC互联网时代搜索引擎有个音乐MP3搜索功能,搜索引擎搜索到MP3或wma音频文件,可以直接在搜索引擎页面上播放,在移动互联网之前在PC电脑播放音乐之外,需要播放数字音频文件需要MP3播放器(随身听),而MP3播放器是无法连接网络的,需要通过USB接口连接到电脑上拷贝音乐文件,稍后点时间的MP4也需要通过USB接口从电脑传输文件来读取。即使早期的彩屏手机也是无法联网,播放音乐文件也是通过数据线连接电脑拷贝文件,这个时候的MP3和MP4播放器属于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的过度产品,同时也是80~90年代音乐唱片到数字互联网音乐的过度,在MP3和MP4播放器面市后,以前传统的磁带卡和CD唱片也退出时代潮流。传统唱片音乐载体是物理磁带和CD,这里影视载体也有部分是相同的,但影视还有传播通道电视广播。而音乐电视节目或广播不能24小时播放音乐。
70年至90年代的磁带卡随身听播放器,稍后点的CD随身听播放器
2000年后的MP3和MP4随声听
随着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迅猛发展,在线音乐日益从搜索引擎的业务中分离出来一个新行业,在线音乐的属性不在属于搜索引擎的范畴,而是整个传统音乐和数字音乐媒体的属性。而在线音乐平台的搜索框变仅对音乐进行检索,进行音乐分类检索,而此时的搜索引擎只能搜索音乐的索引,不再支持直接在搜索引擎的页面播放,一般是跳转到音乐平台目标页播放或者音乐播放页嵌入到搜索引擎上播放。音乐播放不再依赖PC电脑端,更多时是在手机端的App程序内。
数字版权的法律完善,促使仅仅一个播放器不再有发展空间,最早音乐播放器是集成在搜索引擎一起的,搜索引擎检索音乐然后提供一个音乐播放直接播放,这便是在线音乐萌芽阶段,最早Google音乐搜索、yahoo搜索MP3,集成了音乐播放功能,国内百度搜索音乐结果后,直接在搜索引擎上提供了音乐播放,而不是跳转到目标页上,这就百度音乐,但不久后由于对音乐创作版权所有者产生影响日益突出,足以影响到版权所有者的收入,引发对簿公堂法律诉讼,这时也似乎传递出一个信号,在线音乐不属于搜索引擎的业务范畴,它属于音乐范畴,这在现在来看更加明显脱离搜索引擎。2015年百度音乐逐渐淡出了在线音乐领域,尽管百度搜索是流量分流入口,但是没有直接和音乐唱片公司有版权采购合作,仅仅提供一个第三方检索提供中间页播放的模式,已经无法适用于互联网数字音乐领域。
搜索引擎Google则是和Vivendi's(欧洲娱乐巨头)、Universal Music Group(环球音乐)、Sony Music Entertainment(索尼)、Warner Music Group(华纳)及EMI Music等唱片公司合作,以及开放音乐版权方自主上传作品等方式的合作。国内后来的网易音乐和腾讯的QQ音乐也是完成了与唱片公司合作音乐版权库,这也是目前国内的在线音乐版权拥有最多的两个音乐平台。
在线音乐的盈利模式
音乐的盈模式依然可以从早期的磁带和CD,核心仍然是流行的音乐内容,播放器属传输技术,盈利则是付费听音乐,或免费在播放音乐时嵌入广告,这就是目前网易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的运营方式,音乐传输技术需要购买版权内容提供服务。没有音乐版权的在线音乐平台,仅仅是起初的一款播放器已经无法适应现在的数字音乐在线服务。如多米音乐音乐曾在新三板挂牌,由于提供没有授权的音乐,导致接连著作版权诉讼,在2018年2月28日下架,无限期停止音乐服务。近期的虾米音乐似乎也沉陷在版权内容上的瓶颈,导致无法满足用户的需求,无法提供丰富的音乐的内容,自然无法提供丰富的服务,逐渐被边缘化。咪咕音乐则是中国移动的附属产品,主要是手机彩铃订制服务,属电信业务范畴。
除了提供音乐内容播方,开发新的音乐作品或参与到组织直播演出活动也是音乐平台纵深的方向,不停留在简单的采购音乐版权,提供在线音乐播放,能够自己生产版权内容,生产广为流行的音乐作品内容,将是降低内容成本的最好的竞争方式,也是能够长远发展的基础。目前国内的在线音乐的App:网易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虾米、咪咕、千千音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