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于年轻人群来说是个非常流行时髦行为,尤其是互联网消费,如各种信用消费、互联网P2P网贷,这是目前市场最普遍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也是网购年轻消费群体接触比较常见的。本文将带着大家深入到互联网金融背后的商业面纱。
过去欧美各国政府经常和中国政府提及多年的问题:要求中国进一步开放金融业务,中国自加入世贸后采取逐步开放,现在主要的金融业务基本已经放开给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的业务。互联网金融几个核心的金融业务消费信贷业务、互联网支付业务,其它的非直接和互联网关联的是投资银行、证券承销、保险业务。
在过去十年的电子商务迅速发展,中国的电子商务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互联网金融随着在线消费电子商务的成熟而孕育成长,这里我们可以淘宝为例,淘宝网2003年至2010年发展相对还是比较缓慢,处在基础铺垫阶段,2010年至2020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移动端的市场暴涨,淘宝体系也得到空前发展,开始的淘宝网,便应运而生支付宝,支付宝是使商户和买家“钱”得到了网络流通。随之孕育了余额宝,2016年再衍生花呗、借呗信用金融贷消费产品。同样腾讯的微信也衍生了微信支付,在、再衍生了微粒贷/微众银行,除此类似的京东白条/借钱/分期、小米贷款、360借条360/360小微贷/360分期、百度有钱花也都有各自的消费贷,由网络消费孕生的在线支付,然后再衍生出来的消费贷、信用贷。
中国本土的银行都是做的传统的存贷业务,目前市面上的个人小微贷,均是消费为主,年轻消费群体多以网络购物接触,如花呗、借呗、微粒贷、白条等之类消费金融产品,过去几年以美国为主要贸易谈判,要求中国开放金融市场放开外资准入条件,我知道中国目前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多数都是由外资控股公司而且占比相当大,现在国内的小微个人消费贷,实际多数是以外资控股的国内互联网公司在做,如阿里巴巴、腾讯、baidu、360、小米、京东这些都是外资控股的公司,起步阶段都是引入外资风险投资的,虽然表面运营决定是中国本土的法人创始人,但是控股出资人的外资,一个硬条件就是投资回报,公司盈利能力投资所得。消费贷虽然每单的标的金额不大,从几百、几千到几万为多数,但是这类带盘产品利息收益是相当高的,这类个人消费贷是以日利息、月利息计算,一般年利息下来多数10%左右,甚至20%至30%的都有, 传统银行的贷款业务一般走的是有固定资产背景做抵押,以固定利息放贷,如贷款年利5%至6% 左右; 因此传统银行贷款做的是有资质的国企或厂房规模足够大的民企,虽然贷款利息低但是放款标的大。个人消费贷 一次性上十万至几十万单都不多见除非有不动产评估抵押,上百万的个人消费贷更是罕见,多以几千至五万以下的为主,虽然放款标的小微但是放贷利息收益是传统银行的数倍,虽然给各种个人消费贷看似不设门槛,但是利息在10%至30%之间,实际这个条件就是在催促借款人越快还款,否则单日利息×天数,时间越长利息费用越高。 这类个人消费信用贷实则是个人借款合同,只需实名确定借款人真是身份信息即签定合同,利息和周期就按约定条件多少即多少执行。所以一般出现纠纷即按照民事纠纷上升到法院,至于央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息,似乎在这里已经不那么管用,这类网络公司做的消费借贷,似乎也不是正式的正规银行贷款标准,属民间借贷。
之前美国等国高呼中国开放金融业务,似乎外资并不是想真想进入中国传统银行的存贷业务,而是信用消费金融衍生产品的领域,那就是今天的个人消费信用小额贷业务,这个市场规模就是中国18岁至40岁人口数量决定,这个规模在这些外资眼里早已算得非常准确精细。现在年轻主力消费以80s~90s为主,当这代年轻人还在尽情网络消费和各种衍生金融消费用工具时,却早已成为外资预先设好的商业盈利模式的“坑”,不乏刚在校读书大学生或毕业就因几千块的消费借贷,被债务追缠无法解脱,也不乏工作后因房贷车贷这类消费贷压得不堪重负的年轻群体。这也是最近网络热词 "继“黄赌毒”后,“掏空”年轻人"。
我们知道阿里巴巴、腾讯、京东、小米、baidu、360创业初期都引入了风险投资,都是外资控股比重相当高的,如按照10年前,现在的花呗、借呗、微粒贷等消费类金融衍生产品,是不可以在中国开展信贷业务的。在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谈判,中国已经全面防开了外资的准入条件,可以是外资独资公司也可以是合资控股方式在国内开展金融业务,外资控股国有银行或民营银行也放开,现在看来外资金融资本眼前抢滩的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这正式各大互联网公司都在公开“饿狼”死的做的消费信贷业务。
互联网金融网络支付业务和信贷业务,目前国内公司VIE架构,政策层面还是有门槛,一般这些公司只需再开设一家子公司,通过技术授权,或技术出资方式持股,这家资公司就完全可以拿到这类金融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