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市场列队中的中国互联网公司
早在2019年上半年就有消息阿里巴巴筹划回港第二次上市,在11月15日阿里巴巴(09988)港交所正是挂牌交易,一个月的时间阿里巴巴在香港第二次上市受到市场热捧。我们在6月份发布了《阿里巴巴酝酿回港再次上市意味什么?》提到“在美国的中概股科技公司都陆续有这个准备了?或者说是,随着中美贸易在美国上市的中国科技公司已经遇到了美国的金融市场的政策缩紧?”。现在更加明显美中贸易战,美国的资本市场正在收紧中概科技公司的政策,自阿里巴巴11月份第二次挂牌香港以来,又有携程(NASDAQ:TCOM)、网易(NASDAQ:NTES)正处在筹划商讨赴港第二次上市,近日各媒体也在传播“…百度赴港二次上市进行内部评估…”相关新闻。
这类公司之前我们也经常提到通过VIE架构,实体业务在中国地区,在中国有一个实体总公司下面有若干个中国子公司,经营实体业务,控股权,在开曼群岛有个国际公司,这个主要是私下股东的股权资产,没有实体经营业务,在美国提交上市股权是这个开曼群岛公司主体。美国的风险投资只在这个架构,在美国上市才能体现出他们的“股权控制权”,所说的美国市场的做空机制,也是大股东投资机构之间的博弈游戏,这两年的美中贸易争锋,本身就是经济上的争锋,自然在美国的中国上市公司金融市场更是极为敏感的经济问题,暗藏着很多风险。美国当前的政府第一大指令,就是美元撤资投资美国本土,在风暴中的中资科技公司,随时都可能遇到政策限制,或恶意做空抛售。
赴港第二次上市是否真的大门敞开?
在香港交易所的"香港的新股上市制度改革與突破-研究報告"和“《上市規則》”中有规定条件限制的,下面是原文章节:
對於這部分已在海外上市的發行人而言,相較於退市再上市或雙重主要上市等形式,選擇在香港做第二上市是可操作性最強、難度最低的首選。尤其是已在海外上市的「中國概念股」,在香港聯交所作第二上市的主要優勢包括:
傳統上,香港聯交所僅允許業務重心在大中華地區以外的海外發行人申請來港作第二上市8。此限制的主要用意在於防止「監管套利」,即業務以大中華地區為重心的公司通過先在海外交易所作主要上市,然後在香港作第二上市,以規避遵守香港主要上市的規定。近年來,不少內地及非內地大型的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都在美國及其他主要國際交易所作主要上市。當中的內地公司都是因為香港有「業務重心」限制,而不是為了「監管套利」而到當地上市,因此「業務重心」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內地公司通過第二上市來接觸香港投資者。
……
3.2.2 申請人應屬於創新產業公司
除了一般第二上市申請的規定外,合資格發行人如要根據《上市規則》第19C章作第二上市,必須是符合「創新產業」範疇的公司。一般而言,創新產業公司具備下述兩項或以上的特點:
何謂「創新」則視乎申請人所屬行業及市場的狀況,且會隨着科技、市場及行業發展而有變。
3.2.3 獲豁免的大中華發行人
條件及上市資格:
例外情況:
从上面的条件来看,目前在美国上市的中概上市公司有200家左右,都是实体业务在大中国区的,要达到“上市時的市值至少400億港元,或者上市時的市值至少100億港元及最近一個經審計會計年度的收益至少10億港元”条件,只有那么三四家公司,其它公司的选择只能把股权收回,私有化回购,然后再在国内科创板或新三板重新整合,才能回归本土。